![]() |
|
![]() |
|
![]() |
|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热点问题 |
| 个人出租房屋在地税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上为何出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规定:“免税、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差额征税的,“税率”栏自动打印“***””。 责任编辑: 来源: |
||||||
| == 返回 == | ||||||
| 主办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技术支持:北京博士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 IE 5.0 以上,分辨率 1024*768 浏览本网站 |